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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专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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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2     点击次数: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动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团结凝聚广大教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担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师德专项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迎接二十大这一主线,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宣传活动、教师节庆祝活动以及关爱教师活动等,不断增强教师的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师锚定“两个先行”“五个率先”奋斗目标,守教育报国初心,担筑梦育人使命。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习教育提升活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绍兴文理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学习强国”“继续教育培训”等网络学习平台作用,对照落实《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管理法》有关要求,其中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开展优秀典型事迹宣传活动。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强化榜样引领感召,深入挖掘身边可学可做的教师模范典型,广泛开展师德宣讲、事迹分享、专题讲座等主题活动。积极利用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全方位展示我校教师在教书育人日常工作和抗击疫情等重大活动中担当作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形象。

(三)精心组织庆祝教师节等相关活动。要结合实际情况,以简朴、隆重、务实为原则,精心策划、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节庆祝、优秀教师宣传表彰、新教师入职宣誓、任教30年荣誉证书授予仪式等活动,弘扬尊师重教传统,构建新时代尊师文化,让教师成为“最光辉的职业”。

(四)扎实做好关心关爱教师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通过深入走访慰问一线教师、与教师代表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教师的发展状况、合理诉求和身心健康等,倾听意见建议,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疏解压力,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为教师营造安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环境。

(五)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各二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结合实际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单位出现师德违规问题,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落实,丰富教育形式,增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感召力,确保取得专题教育实效。

2.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师德专题教育(相关学习资料可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教育栏目下载),并把师德专题教育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力戒形式主义。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工作小组将结合意识形态工作、思政建设工作的专项检查,就各单位师德专项教育开展情况和成效等进行督促检查。

3.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030日前将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活动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开展的总体情况、特色亮点以及效果等(附相关照片),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黎芳绒 电话:8834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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