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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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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问题反映须知

发布日期:2020-12-02     点击次数:

一、基本原则

 

1.按照国家和学校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2.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3.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决定处理反映的重要问题。

4.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5.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二、反映问题范围

对本校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的反映。

三、注意事项

1.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

2.反映问题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学校工作秩序。如有违犯,必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

3.反映问题人员不得提出与党纪、政纪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政策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四、反映渠道

联系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绍兴文理学院行政楼西337室,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1829

联系邮箱:jsgz@usx.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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