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由人事处提前一个月左右通知合同即将到期人员
②教职工填写续聘意向表
③所在单位填写续聘意向
④各方同意后签署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如果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学校可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一)连续工龄满25年的;
(二)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三)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可参阅《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和《绍兴文理学院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绍学院发[2005]64号)。
*签订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至八年。其中教授、博士八年,副教授、硕士五年,其他人员一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