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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工资变动及发放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4-11-05     点击次数:

1.新引进(调入)人员工资审批及发放:人事处根据调入人员的干部报到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个人档案、养老保险证明和合同(有工作经历人员),填写“工资审批表”到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个人工资审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标准向计财处开单发放及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新调入人员在调入当月到人事处登记统一办理工资卡。

2.本年度职称、职务新增聘人员、岗位分级人员、首定职称人员、见习期满人员工资审批及发放:凭任职文件、聘任文件,人事处填写“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到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资变动手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新标准向计财处开单发放。

3.全校事业编制人员一年一次的薪级工资晋升及发放:人事处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布置,根据上一年度教职工的考核结果(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核对全校事业编制人员名单、填写全校事业编制人员个人工资审核表(每人一张)去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盖章。按新标准向计财处开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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