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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调离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4-11-05     点击次数:

①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离职审批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人事处,若是实验员或者辅导员,除了相应的二级学院意见外,需要实验室管理处或学工部同时签上意见方可;
②人事处审核签署意见,正高职称上党委会审定,其余人员上校长办公会审定,一般上会时间为每学期期末(6月和12月);
③学校同意后通知二级学院告知离职人员尽快来办理离校手续;
④本人办理离校手续,并将办完手续的离校巡回单交回人事处;
⑤学校签发辞职发文,若是商调人员提供《交流人员审批表》到人事处盖章;
⑥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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