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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0     点击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绍兴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条件

(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421及以后出生)。

)国(境)内毕业的要求在20267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67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和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6年的人员。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6年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

性别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游泳专任教师岗位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研究生:体育学类

1.须具有游泳项目运动健将或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证书

2.非应届毕业生应聘本岗位,须同时具有游泳项目教学、训练相关工作经历。

羽毛球专任教师岗位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研究生:体育学类

1.须具有羽毛球项目运动健将或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证书

2.非应届毕业生应聘本岗位,须同时具有羽毛球项目教学、训练相关工作经历。

武术专任教师岗位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研究生:体育学类

1.须具有武术项目运动健将或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证书

2.非应届毕业生应聘本岗位,须同时具有武术项目教学、训练相关工作经历。

实验员岗位1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本科: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研究生计算数学、软件工程

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省级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

实验员岗位2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本科: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

研究生:生物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合成生物学


实验员岗位3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本科: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研究生: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学


实验员岗位4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本科:计算机类、自动化类

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软件工程类


其他专技

岗位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本科财政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会计学、会计信息技术、财务会计与审计、会计、大数据与会计、财务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

研究生:财务管理、财务学、会计、会计学、财务审计与风险管理、公共管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行政管理

岗位1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本科:法学类

研究生:法学、诉讼法、经济法、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商法、诉讼法学、法律、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须同时满足: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行政管理

岗位2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本科:理学门类、工学门类

研究生:大数据统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金融统计学、经济社会统计、经济统计、经济统计学、数理统计、数理统计学、统计学、信息统计技术、应用概率统计、应用统计、应用统计学

须同时满足: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以下荣誉之一: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行政管理

岗位3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

研究生: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

须同时满足: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以下荣誉之一: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辅导员岗位1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本科:心理学类

研究生:心理学类

须同时满足: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辅导员岗位2

(上虞分院)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本科:心理学类

研究生:心理学类

辅导员岗位3

5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不限

辅导员岗位4

5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不限

辅导员岗位5

2

博士研究生

博士

不限

须同时满足: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学生干部经历

辅导员岗位6

2

博士研究生

博士

不限

注:1.“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下列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任职经历计算截止2026年4月29日(含),即本公告报名截止日):担任省、设区市学联主席团成员;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含社团)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担任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

2.“其他条件”中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含运动员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相关荣誉取得时间、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均须在2026年4月29日(含)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642110:0042910:00。应聘人员登录绍兴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apply.usx.edu.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64229:0042912:00。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专业参照《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国(境)外高校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学校人事处把关。

(三)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可在学校人事处http://rsc.usx.edu.cn查询。2026430日下午17:00前,原应聘岗位被取消但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再次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根据报名情况,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含5倍)的岗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相关公告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审查现场改报其它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6579:005109:30。应聘人员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五)笔试

时间:20265109:0011:00。专任教师、实验员、其他专技、行政管理岗位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及高校教育相关知识。辅导员岗位测试辅导员岗位相关知识高校教育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如应聘人员未参加笔试,视作放弃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将于520日之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六)资格复审

时间:20265228:3012:00。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限行政管理岗位1、辅导员岗位),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须为202611日之后开具);

(5)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限辅导员岗位),由校/院学生工作部门、团委或上级党团组织开具,注明职务及任职起止时间,加盖公章)

6运动员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荣誉相关证明(限专任教师岗位、实验员岗位1、行政管理岗位

7工作经历证明(限非应届毕业生应聘专任教师岗位)

若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国(境)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

(七)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须同时携带术科水平测试所需相关用品参加术科水平测试,具体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相关公告。面试形式和内容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和术科水平测试;教学能力测试和术科水平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任一成绩低于60分的均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术科水平测试成绩×50%

(2)实验员岗位: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

(3)其他专技、行政管理岗位: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抗压能力。

4)辅导员岗位: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抗压能力、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具备的核心能力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招聘公告计算总成绩并予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人事处负责,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或公示期间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拟聘人员须2026831日前报到,并正式上岗工作。逾期未报到的或不能按期正式上岗工作者,视同自动放弃,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期间须入住学生公寓)。辅导员岗位56聘用人员,首聘期5年内不得转换岗位系列。

因在体检、考察、公示、用中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截止2026630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四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须注明工作岗位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咨询电话:0575-88341068;监督电话:0575-88342357

)通讯地址:绍兴市城南大道1077号,邮编:312000

)本公告由绍兴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绍兴大学

202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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