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绍兴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市区内,占地23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富有江南特色。
学校开设59个本科专业,涵盖九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重点(优势、特色)专业23个等,学校下设15个二级学院和1家直属附属医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万余人,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80余人,有国家级人才26人,省部级及以上人才48人。
学校现有硕士学位点29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19个,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教育学、化学、土木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等6个省一流学科(B类),工程学、化学、环境科学/生态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拥有深部金属矿智能开采与装备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教育部第一批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浙江省人工智能赋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26个。合作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分中心5个,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共建书法基地,与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合作成立浙江技术转移中心,主动服务区域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学校秉承“修德求真”的校训,正在全面推进内涵式发展和应用型建设,努力朝着国内一流的城市综合性大学目标迈进。为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层次,现诚邀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加盟。
二、招聘条件
申请进站的高层次人才应在绍兴市范围内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科研院所(含共建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从事创新工作,愿意落户到绍兴文理学院,并与在绍高校、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循“双向对接、以用为本”原则,且为以下人才类别之一:
1.纳入《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且近五年有新业绩、新成果;
2.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实验室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且近五年有较为突出的学术业绩、创新成果;
3.近五年业绩特别突出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青年人才;
4.取得重大创新或产业化成果且产才互融、供需匹配,经“一人一策”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四)对于思想政治素质表现不佳、违背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人员,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相关待遇
(一)绍兴文理学院根据聘用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工龄等信息按相关政策规定为其核定交纳社会保险的基数,并负责缴纳聘用人员在站期间的单位部分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绍兴文理学院人才专项经费统筹支出。
(二)绍兴文理学院为进站人员提供每年8—10万元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奖励等经费支持。
(三)绍兴文理学院各类教学科研平台向聘用人员开放,聘用人员经申请可加入绍兴文理学院各教学科研团队或学科团队,并参加相关学术活动、指导学科建设等。
(四)聘用人员可申请参加绍兴文理学院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具体条件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各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人员可以绍兴文理学院在编在职教师身份参与各类课题、成果奖项的申报或发表相关学术成果,超额完成聘期工作任务部分的学术成果可以同等享受绍兴文理学院有关科研成果奖励政策。
(六)聘用人员可申请承担绍兴文理学院各类教学实践任务,符合条件者也可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
(七)聘用人员不享受绍兴文理学院在编在职教师其他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绍兴文理学院(www.usx.edu.cn,“人才招聘”栏目)。
(二)申请
申请所需材料:
1. 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人才类别证明材料。
2. 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进站人选一般由各区、县(市)委组织部、企事业单位或绍兴文理学院各二级学院推荐,也可个人自荐。各区、县(市)委组织部推荐的进站人员纳入市对区、县(市)高层次人才考核指标。
申请者须向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提交《高层次人才绍兴文理学院工作驿站聘用人员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创新人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创业人才须经落户地人才办同意。招聘全年实施,择优录取。
(三)初审和面试
1. 相关二级学院、研究院(所)对申请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2. 相关二级学院、研究院(所)组织对申请者进行面试,然后提出初步的在站期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材料报送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人事处负责材料审核确认。面试一般采用试讲或学术报告形式进行。
(四)学校审定和人才办审核
1. 人才驿站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绍兴文理学院)商议高层次人才在站期间的工作任务与相关待遇。
2. 绍兴文理学院校长办公会、党委会议定并核准高层次人才在站期间的工作任务与相关待遇。
3. 经议定核准后的进站人选报市委人才办审核。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且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办理手续
绍兴文理学院与聘用人员及其实际工作单位签订《高层次人才绍兴文理学院工作驿站聘用人员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并办理进站相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绍兴市城南大道1077号(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050211 联系人:王老师
绍兴文理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