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64号)规定,决定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名额:行政管理岗位1名、教学管理岗位1名。
招聘条件: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特别优秀博士或教授等高层次人才配偶,且同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1981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3月4日-3月11日。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以及应聘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528室报名,由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核
时间:2021年3月12日下午14:30,地点:行政楼五楼532室,由人事处组织专家通过面试的方式对招聘对象进行综合考核。
(三)报学校备案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并报学校备案。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考察由人事处负责进行。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情况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其他
1.若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所提供的学历等材料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2.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3.招聘问题咨询电话:0575-88342389;监督投诉电话:0575-88341828。
绍兴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