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祥高,男,1974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讲师职称。该同志于2003年6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专业,同年7月来我校工作,现为我校法学院教师。
因该同志聘用合同期限已满,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本单位自即日起与丁祥高同志终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