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直属部门:
经个人申请,部门审核,现根据申请条件和部门审核意见,对申请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4月19日—4月2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处反映。联系人:周建强;联系电话:6469
1. 转编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