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问题反映须知 |
2020-12-02 点击数[] |
一、基本原则
1.按照国家和学校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2.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3.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决定处理反映的重要问题。 4.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5.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二、反映问题范围 对本校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的反映。 三、注意事项 1.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 2.反映问题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学校工作秩序。如有违犯,必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 3.反映问题人员不得提出与党纪、政纪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政策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四、反映渠道 联系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绍兴文理学院行政楼西337室,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1829 联系邮箱:jsgz@usx.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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