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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2020-11-25    点击数[]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

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规划,确定每年工作重点。  

2.研究解决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听取师德失范调查报告,并形成处理意见。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形成的各项决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师德师风工作落实情况;受理师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并组织调查;开展教师思想动态调研;统筹协调教师教育发展的相关工作。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党委组织部、党委人才办:负责做好教师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2.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政策制定和落实,组织教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先进典型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氛围。指导学校“课程思政”工作,提升教师“课程思政”能力,构建“三全”育人的大思政格局。  

3.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把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贯彻到教师入职考核、职称(职务)评聘、绩效考核、岗位聘用和奖惩等管理环节;开展教师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做好引进人才包括海外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工作。  

4.校工会:负责组织开展师德创优活动,并做好相关表彰、慰问工作。  

5.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教师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等工作。  

6.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教学纪律督查、教学规范抽查,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7.人文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负责教师学术业绩评价,对学术不端进行防范与处置。督促教师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8.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团委等其他部门依职责做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工作。  

9.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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