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学院党办〔2018〕10、﹝2021﹞11号文件规定,优秀博士、学术骨干到校五年内达到相应“分类考核标准”可享受相应标准待遇。现经个人申请,单位初审,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处审核,人才综合评价工作小组审议,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杨又,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谢健、王炎锋,土木工程学院王兴开,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李忠健达到考核标准,通过考核,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4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人事处反映。联系人:赵列钢;联系电话:88342389。